以下是对上述文章的润色重写:
2019年,广发银行与西南财经大学联合对全国七大区域、23个城市的近万个样本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揭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在我国家庭总资产配置中,房产占比高达77.7%。也就是说,中国人大约77%的钱都投入到了房地产市场。换句话说,房子“吞噬”了国人的大部分财富。尽管数据显示我国房屋供应已经相对充足,甚至某些城市出现“过度建设”和“供大于求”的情况,但无房者仍然不在少数。最新数据显示,我国租房群体高达2亿人。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选择租房而不买房?根本原因在于房价的高昂。
在我国,房子已远不止居住的场所,它是家庭财富的象征,是孩子接受良好教育的保障,更是一个家庭的稳定器,以及未婚男女结婚的基础。对于无数无房者而言,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几乎成为了他们一生的追求。房子对亿万国人来说,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在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一套房子总价动辄上千万,对于大多数普通工薪阶层而言,买房所需的财富显然是无法通过劳动获得的。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未来十年我国还将有至少1亿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定居。这意味着大中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仍然具有广阔的前景,未来房子的重要性将更加突出。虽然有人可能会认为,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越来越多的人可能无力承担高房价,未来买房的人可能会减少。然而,未来更多的年轻人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房产的继承。马云曾预言,30年后,一对年轻人可能要管理5套房子。换言之,虽然一些年轻人可能无力承担高房价,但他们的长辈已经为他们铺设好了道路,因此他们更关注的是房产的继承权和拥有权。
经济学家董藩指出,房产是一个家庭积累财富的重要手段,更是家庭的“稳定器”。这是因为,对于价值数百万乃至数千万的房产,如果其继承与分配出现问题,轻则会导致家庭不和,重则可能让兄弟姐妹反目成仇。这样的案例在新闻中并不少见。河南法制报曾报道,沈丘县杨氏二兄弟为了父母遗留的3套住房多次大打出手,最终兄弟情谊破裂。
为争夺房产,子女间、子女与父母间“闹上法庭”、“反目成仇”的案例屡见不鲜。这类事件频发,我们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人性的丑陋、道德的缺失;二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不严谨。比如,有些案例中父母生前立了两份遗嘱,一份是公证遗嘱,另一份是文字遗嘱,但父母的真实意愿是按照文字遗嘱分配存款和房产,但原有法规明确表示,公证遗嘱优先。
然而,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国家《民法典》新规对房产继承的各类问题进行了修正,尤其是优化了遗嘱继承条款和扩大了继承人范围。当前正面临继承问题或未来几年可能面临这类问题的子女们,请务必关注这一“新规”,因为它将影响到你我的日常生活。按照“新规”规定,如果父母提前依法做好了房产分配,子女不接受也无效,争论也无法改变事实。
首先,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权。之前我们提到的案例中,父母生前立了两份遗嘱,一份是公证遗嘱,另一份是文字遗嘱,更改了财产分配方式。但按照现行规定,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权,文字遗嘱无效。但父母真实的意愿可能是按照文字遗嘱分配存款和房产。但新规明确,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权,即多份遗嘱并存的情况下,以最后符合条件的遗嘱为准。
其次,新增了“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作为立遗嘱的方式,这既适应了时代的需要,也弥补了传统方式的不足。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几乎人手一部,打印也更容易实现。但为了防止老人“被胁迫”,新方式也有两个条件限制:一是要求在立遗嘱时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二是要清晰手写签名和标注立遗嘱日期。可以说,“新规”大大提高了老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分配家产的可能性。
再者,增设了“宽恕”制度,使继承人有了“反悔权”,即对于有重大错误被剥夺继承权的子女,新规规定可以恢复继承权。这体现了新规的人情味和人性化关怀。
此外,“新规”还明确,合法继承人将平摊财产,男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这意味着,从明年起,父母的老房子或老房子拆迁补偿款等,女儿有平均分摊的继承权利。同时,“新规”还扩大了代位继承人范围至侄子、甥,这意味着未来即使一二顺位继承人离世,遗产也可以被侄、甥继承。
不得不说,“新规”在房产继承方面更加合理和公平,更注重公平公正,大大降低了子女间因继承问题而产生的家庭矛盾。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家庭和睦、亲情维系。在新规下,父母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把财产传给下一代。尤其是遗嘱方式的增设和房屋可设立居住权,更大大提高了老人生前立遗嘱的可能,并赋予了老人更多权利。同时,从增设“宽恕”制度和扩大继承范围、房屋可设立居住权等也可以看出,新规更折射出了人性的温暖——房子、存款均为身外之物,人世间最珍贵的是骨肉亲情。这更像是规定制定者的一项精心设置的庄重提示:家和万事兴,百善孝为先——与其身后争财,不如生前尽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