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报道
正义网记者11月2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黑龙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王一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一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一新,同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一新利用担任海南省农垦总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书记,海南省农垦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等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
曾任两省副省长
王一新,1965年12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历史学专业学士,高级经济师。王一新曾在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报社、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工作。2001年11月至2003年10月,曾挂职任四川省泸州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4年7月,王一新调任海南,先后担任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海南省农垦总局(总公司)局长(总经理),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2013年1月,王一新跨省履新,任山西省副省长,期间曾兼任山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2021年12月,王一新再次跨省履新,任黑龙江省副省长。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3年12月8日消息,王一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值得注意的是,王一新被查前还曾多次公开出席活动。
结交政治骗子,大搞权钱交易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6月17日消息,王一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称,王一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家庭房产情况,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低价装修,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开发、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一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相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一新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7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一新作出逮捕决定。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ID:JCRB_ZYW)作者: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