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吉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完成调查。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吉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对他进行了讯问。同时,还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吉平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副局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