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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判了!拘役,不缓刑!手机光明网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对上海市民徐某高空抛物一案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徐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且不被缓刑。

据调查,今年6月8日晚,徐某在自家30层的住所内,将一个盛有饮品的塑料咖啡杯从窗户抛下,砸至路过居民的脚边。警方通过查看公共视频画面,确认了徐某为作案人。而在警方调查阶段,徐某再次将装有小龙虾残渣的塑料餐碗掉落至小区的主干道。

在法庭上,徐某为自己辩护,称平时工作压力大,常靠喝咖啡和饮酒解压,在抛物时精神状态也不稳定。但法院根据刑法第291条之2规定,判决徐某犯高空抛物罪,并给予了上述处罚。

高空抛物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近年来此类事件屡见不鲜。以下是几个类似的案例:

案例一,今年3月1日,江苏常州溧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被告人徐某某因言语不和,从三楼抛出两把菜刀,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案例二,今年2月10日,上海市杨浦区居民蒋女士被一袋从天而降的生活垃圾砸中头面部,其中多枚陶瓷杯碎片划破了她的左脸颊。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随后对此案进行了审理,被告人於某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例三,今年3月23日凌晨,浙江省杭州市的徐某因和女友吵架,一气之下将行李箱从14楼扔下,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高空抛物不仅违法,而且具有很大的危险性。有数据显示,一枚鸡蛋从25楼抛下足以砸死人,而巴掌大小的西瓜皮从同样的高度抛出也能致命。因此,我们必须对高空抛物行为予以严肃对待,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图片说明:一张描绘高空抛物情景的示意图,显示一个物品从高空坠落的危险画面,旁边配有文字警示:“高空抛物伤人害命,请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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