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申请工伤需提交的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事故报告》,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 作出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4. 劳动能力鉴定
三、受到拖延,需要走齐全程的流程
- 没有按照雇佣起诉,按照工伤工伤走劳动局认定流程。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企业又不承认劳动关系的。有书面《劳动合同》的直接到(4)。
(1)劳动关系确认的劳动仲裁
仲裁期限2个月。
(2)民事诉诉讼的一审。
企业一方可以起诉至法院诉请撤销该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请。法院的审理期限一般是3-6个月。
(3)民事诉诉讼的二审。
最长3个月。
以上(1)至(3)需要一年左右。
(4)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在劳动局工伤科,2个月左右。
(5)行政复议
如果企业想继续拖延,会申请政府法制部门针对《工伤认定决定书》做行政复议,期限2个月左右。
(6)行政诉讼的一审。
如果企业不认可《工伤认定决定书》,会向法院行政庭提起行政诉讼。
(7)行政诉讼的二审。
中级法院的行政庭二审审理期限3个月左右。
以上(4)至(7)1-2年左右。
(8)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认定劳动能力伤残等级75天的期限。
(9)二次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之后又在省一级的鉴定部门二次鉴定的权利,3个月左右。
(10)劳动仲裁
之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直接主张各项权利。
(11)民事诉讼的一审
企业若不服劳动仲裁,可以起诉至法院,撤销劳动仲裁的裁决。
(12)民事诉讼的二审
上诉至中级法院的审限是3个月。
(13)强制执行的期限是6个月。
2. 雇佣案件流程
直接起诉
证据:雇佣关系的证据,医疗费用的证据,司法鉴定。
四、工伤赔偿的项目
- 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由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 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 停工留薪期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长期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复发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 丧葬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五、劳动能力构成伤残等级的赔偿项目
1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个月工资;
按月支付伤残津贴:90%;
2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个月工资;
按月支付伤残津贴:85%
3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3个月工资;
按月支付伤残津贴:80%
4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个月工资;
按月支付伤残津贴:75%
5级伤残以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6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工资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25个月工资标准;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4个月工资标准;
7级伤残以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工资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20个月工资标准;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2个月工资标准;
8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工资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15个月工资标准;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0个月工资标准;
9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工资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10个月工资标准;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8个月工资标准;
10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工资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5个月工资标准;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6个月工资标准;
最后、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故员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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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个标准每年都会变化,一般每年至少增加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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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因篇幅限制,具体的计算公式和计算方式未列出,但以上信息已经涵盖了劳动者在工伤赔偿方面可能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在实际操作中,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