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哪些人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 2. 哪些情况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 3. 举报投诉应满足哪些条件?
- 4. 劳动者如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 5. 哪些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予受理?
- 6. 劳动者如何维权?
- 7. 劳动监察大队如何处理收到的举报和投诉?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以下是对举报投诉的相关问题进行的详细介绍:
1. 哪些人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均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若认为其劳动保障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犯,也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为举报人保密,对于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还将给予奖励。
2. 哪些情况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在招用劳动者时收取费用或扣押证件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克扣或拖欠工资的、拒不支付或不按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的、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使用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相应技术工种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以及其他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
3. 举报投诉应满足哪些条件?
举报投诉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要有明确的被举报投诉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二是有具体的举报投诉请求事项、事实依据或基本线索;三是未超出两年的举报投诉期限;四是举报投诉事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五是属于本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
4. 劳动者如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举报投诉:一是直接来访;二是书面来信,请按寄信要求写清收件人的详细情况;三是拨打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四是来电或传真举报投诉,可直接拨打当地公布的举报电话,或通过当地12333或114查询。来访举报投诉时,需认真填写举报投诉登记表,尽可能提供被举报投诉单位涉嫌违法的相关证据材料。如5人以上共同举报投诉,请推选3人作为代表。劳动监察部门鼓励署名举报,并为实名举报者提供奖励。
5. 哪些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予受理?
以下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不予受理:一是投诉请求事项已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仲裁或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投诉请求事项不明确;三是没有提供有关线索且被投诉单位的违法事实不清;四是不提供被投诉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违法事实等基本情况;五是投诉内容经核查与事实不符;六是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也未被投诉;七是不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调整范围或投诉请求事项不属于本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
6. 劳动者如何维权?
当您的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权:一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二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三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7. 劳动监察大队如何处理收到的举报和投诉?
劳动监察大队在收到举报、投诉后有权进行调查和现场检查,并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根据不同情况,劳动监察大队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或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对于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违法案件,将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也不再查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告知投诉人依照相应的程序办理。
图片保持原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