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疫情的影响,许多企业订单受到了影响,一些企业不得不裁员或倒闭。当企业进行裁员,我们如何谈离职补偿呢?相信大部分HR或劳动者都听说过N、N+1、2N,但可能不清楚它们分别适用于哪种情形。下面我将结合案例对这三种方案进行解析:
首先,我们了解N的含义及月工资的计算方法。N指的是你在这家公司的工作年限,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月工资则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第一个方案:按照N进行补偿。
李四2018年1月入职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任JAVA开发工程师岗位,月薪为一万元。由于公司经营困难,2020年4月26日公司决定优化人员。第二天李四收到了人力资源部的离职面谈,最终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补偿金为2.5万元。这是因为李四与公司属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他的工作年限为2.5年,因此应补偿2.5个月的工资。
第二个方案:按照N+1进行补偿。
王五2018年2月入职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任前端开发工程师岗位,月薪为九千元。由于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对他进行了培训,但培训后仍然不合格。2020年4月公司直接与他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并补偿了31500元。这是因为王五由于绩效考核不合格被判定为不能胜任岗位并且培训后还不能胜任岗位,因此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未提前三十天通知,因此属于N+1的方案,即2.5个月工资加1个月代通知金,合计3.5个月的补偿金。
第三个方案:按照2N进行赔偿。
陈六2018年3月入职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任产品经理岗位,月薪为一万五千元。2020年4月,由于与老板发生争执,老板直接将他辞退,并赔偿了75000元。这是因为陈六在公司工作并未违反公司制度,也没有不能胜任岗位的情况,只是与老板发生争执,导致老板气头上解除劳动合同。这属于违规解除,因此公司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即2.5215000=75000元。
以上方案是根据一些常见情形进行的解析,实际上每种方案还可能有其他适用情形。后期我将继续分享更多细节。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到HR和劳动者在谈离职补偿时更有信心地维护自己的权益。